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赢得不正当竞争诉讼案

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赢得不正当竞争诉讼案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天公司全部诉讼请求生效

2023年10月,河南天一公司在河南郑州市某区法院起诉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社)不正当竞争案件,认为建工社在推广销售一、二级建造师等系列图书和视频过程中存在夸大宣传和虚假宣传等行为,以及存在传播损害其商誉的虚假信息和不当利用市场优势抢占建造师图书市场和培训市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天公司要求建工社在各大平台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其经济损失20万元。

建工高度重视此次纠纷。从出版社的角度看,相关的图书产品宣传用语如果被法院认定为不正当宣传,无疑会对整体经营产生严重影响和负面评价,后果不容小觑。有鉴于案件的重要性,建工社聘请熟悉公司图书业务专业律师代理,同时安排具有丰富版权纠纷处理经验的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全程参与案件,全力以赴认真应对

首先在程序上积极应对。代理人第一时间向受理案件的郑州某区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申请将此案移送至公司所在地的海淀区法院管辖。代理人向法院提交了包括最高院指导案例在内大量的司法案例,对该案的管辖涉及的法律规则及法理进行了全面抗辩,并在异议被驳回后进一步提起管辖权异议上诉。虽然二审法院最终确认该案继续由郑州某区法院审理,但管辖权异议程序的启动向法院亮明了出版社在该案件上的明确态度,也为搜集证据全面应诉赢得了宝贵时间。

诉讼讲求证据为王。在证据整理阶段,代理进行了海量的证据搜集工作,对各大电商平台各类考试用书的宣传用语以及天公司在销售同类产品时使用的宣传用语从正反两个维度进行了广泛地挖掘和取证,针对天公司认为建工社在“建工社微课程”、中国建筑出版在线、天猫商城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旗舰店、中国人事考试网等平台对建造师图书及视频的宣传中,存在大量“官方自营”、“官方书城”、“官方正版”、“官方指定教材”等字样的所谓“虚假宣传”的指控建工社方面通过翔实的证据归纳以及结合上下文语义和行业惯例进行了全面论证。

2023年12月25日,郑州某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针对天公司的指控建工社代理人逐一进行了驳斥,并出示了扎实全面的证据材料用大量事实证明“官方”及“官方教材”的使用是一种行业通常做法,在常规语境中并不会或必然会导致消费者的误解。建工社的观点最终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2024年1月,法院正式做出一审判决,认为建工社微课程等平台中类似“官方书城”等“官方”字样的使用,在使用方式上不会导致一般消费者误认为建工社为考试的组织者或主办方,不属于虚假宣传行为。对于课程效果的宣传属于常见的宣传用语,不构成夸大事实。法院认为天一公司主建工社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无事实及法理依据。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天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天公司没有提起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2024年4月24日 09:49
浏览量:0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