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3-12关于继续实行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009年底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继续实行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47号)的文件,与财税[2006]第153号文件相比,科技类出版物的退税比率大幅度降低,并且增值税退税收入不享受免税优惠,这对科技出版社的出版经营将产生较大影响。为了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科技出版社的这些困难并提出继续对科技出版社实行财税优惠政策,中国版协科技出版工作委员会于2010年1月4日下午在人民邮电出版社召开了部分科技出版社座谈会。出席会议的有版协科技委名誉主任于国华,版协科技委副主任、人民邮电出版社社长季钟华,版协科技委副主任、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社长,版协科技委副主任、科学出版社总编辑向安全,人民交通出版社社长杨文银,化学工业出版社副社长兼总会计师刘海星,版协科技委常务副秘书长肖振华,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财务处处长田红,人民邮电出版社经营财务部主任徐斌,版协科技委秘书处工作人员彭兴杰等。会议由于国华名誉主任主持,与会人员认真讨论了目前科技出版社的经营状况,分析了这一政策改变给科技出版社带来的困难,研究了如何反映这一问题的办法和途径。最后形成了共识:向新闻出版总署计财司报告,请国家继续对科技出版社实行财税优惠政策,并请其转报财政部教科文司与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
报告在论述21世纪科技出版事业的重要性的基础上,详细反映了科技出版社目前面临的8个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最后提出了对科技出版企业税收政策的3项建议:1. 对科技出版业实行零税率或低税率政策;2. 对科技出版业实行所得税返还政策;3. 提高科技出版业增值税先征后退的比率。报告已于春节前送至新闻出版总署计财司。
2019年7月9日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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