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猫到虎,变化很大?(著作权法、侵权、软件、功能)

由猫到虎,变化很大?(著作权法、侵权、软件、功)

 

李东涛

概述:软件,新的功能=侵权。

 

案情

我看到了变化,

但心存疑问。1

原告是一软件公司

被告是一软件工程师

20007月,原告开发完成《力K1.0》杀毒软件,很快取得了市场上的成功。

1个月后,被告购买了一套《力K1.0》,将此软件进行升级成为《力K2.0》并投放市场。

《力K1.0》与《力K2.0》相近似,有95代码相同,5源代码的变动产生的重大的突破,在功能上有很大变化。

原告状告被告著作权侵权

是被告辩称否认侵权,理由是两个版本的软件在功能上有很大变化,是不同的作品

 

 

分析

被告侵权成立。

从理论上讲,计算机软件是告诉计算机如何工作的一系列指令。软件不仅是一种思想的表达,也是实现思想的工具。它的功能性可被用来判断侵权与否。

在本案中,尽管被告的软件《力K2.0存在新的功能,但没有相同的95的源代码,这个新的功能将不复存在。

由于被告未经许可修改原告的软件《力K1.0尽管出现了新的功能,发生了很大变化,辩称是没有意义的。

简而言之,看到了变化,怀疑盗版。

 

 

 

 

 

 

版权信: © 2024 Li Dontao Copyright Reserved.© 2024 李东 版权所有)

 


[1]  Change POEM by Phaswa at www.poetry.com/poem/135690/change

 

2025年2月18日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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