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分界线(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小说、电影)

确定分界线(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小说、电影)

 

李东涛

 

概述:+外来=著作权侵权

 

概述

这条线很好,现在就可以确定,

任何事物都不会越线1

    这是一个关线的案子。

原告为一个中国著名作家。

被告为电影学院。

1958年,原告创作了一部小说并有一家出版社出版在全国范围内发行。

19933月,被告一名学生为完成改编课程作业,将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并交给被告,被告审核后决定将该剧本用于学生毕业作品的拍摄,但未征得原告的认可。

19937月,与小说同名的电影拍摄完成制片人为被告

此后,该电影曾在被告内部的剧场内放映一次,用于教学观摩,观看者除了该院教师和学生外,还有从被告处购附近的居民。

原告状告被告著作权侵权

被告以基于教学目的的合理使用为由辩称否认侵权。

 

 

分析

著作权侵权成立

被告的行为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电影的拍摄和电影的放映。

第一、  电影的制作 电影学院的学生在校园内将小说改编成剧本并拍摄电影,尽管没有取得原告的许可,但属于基于教学目的的合理使用,不侵权

第二、   电影的放映 被告对外售票允许附近居民观看,这已经超出教学目的,超出合理使用范围,构成侵权。

简而言之,合理使用的界线很明确,著作权未消失。

 

 

 

 

 

版权信: © 2024 Li Dontao Copyright Reserved.© 2024 李东 版权所有)

 


[1]  A Line yet to Define POEM by Jagruti Kurhade at www.poetry.com/poem/145474/a-line-yet-to-define

 

2025年2月18日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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