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分界线(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小说、电影)
确定分界线(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小说、电影)
李东涛
概述:+外来者=著作权侵权。
概述
这条界线很好,现在就可以确定,
任何事物都不会越线。1
这是一个关于“界线”的案子。
原告为一个中国著名作家。
被告为一电影学院。
1958年,原告创作了一部小说并有一家出版社出版在全国范围内发行。
1993年3月,被告的一名学生为完成改编课程作业,将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并交给被告,被告审核后决定将该剧本用于学生毕业作品的拍摄,但未征得原告的认可。
1993年7月,与小说同名的电影拍摄完成,制片人为被告。
此后,该电影曾在被告内部的剧场内放映一次,用于教学观摩,观看者除了该院教师和学生外,还有从被告处购票的附近的居民。
原告状告被告著作权侵权。
被告以基于教学目的的合理使用为由辩称否认侵权。
分析
著作权侵权成立。
被告的行为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电影的拍摄和电影的放映。
第一、 电影的制作: 电影学院的学生在校园内将小说改编成剧本并拍摄电影,尽管没有取得原告的许可,但属于基于教学目的的合理使用,不侵权;
第二、 电影的放映: 被告对外售票允许附近居民观看,这已经超出教学目的,超出合理使用范围,构成侵权。
简而言之,合理使用的界线很明确,著作权并未消失。
版权信息: © 2024 Li Dontao Copyright Reserved.(© 2024 李东涛 版权所有)
[1] A Line yet to Define POEM by Jagruti Kurhade at www.poetry.com/poem/145474/a-line-yet-to-define
2025年2月18日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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